規劃工程及費用問題

問題一重劃期間內物價上漲,重劃負擔會不會跟著增加?需要再繳錢嗎?
答:
  1. 依據市地重劃實施辦法第21條及平均地權條例第60條規定,土地所有權人應共同負擔之項目,包含重劃區內供公共使用之道路、溝渠、兒童遊樂場、鄰里公園、廣場、綠地、國民小學、國民中學、停車場、零售市場等十項用地,除以原公有道路、溝渠、河川及未登記地等四項土地抵充外,其不足土地及工程費用、重劃費用與貸款利息,由參加重劃土地所有權人按其土地受益比例共同負擔…」。
  2. 本案重劃費用是由參加重劃土地所有權人,以其所有土地按土地受益比例折價抵付並計扣其負擔後辦理土地分配,無需繳納其他額外費用之情形。